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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无人机强制国标提前实施、国家监管总局就无人机召回发公告、航景创新亿元B+轮融资…
来源:尖兵之翼 | 作者:高博特 | 发布时间: 2023-12-04 | 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磅!无人机强制国标提前实施、国家监管总局就无人机召回发公告、航景创新亿元B+轮融资……


◆市场监管总局:无人机产品存在缺陷,应立即实施召回◆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现就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管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召回工作依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执行。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进口商对其产品安全负责,确认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产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工作。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可能存在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的,可以直接组织缺陷调查。确认产品存在缺陷但生产者、进口商未实施召回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其实施召回。

本公告所称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分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人机强制国标提前实施◆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2月1日消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1月30日印发通知,要求提前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国家标准主要条款:为有效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61号)实施,经研究,决定将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国家标准主要条款实施日期由2024年6月1日提前至2024年1月1日。

根据通知,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提前至2024年1月1日实施的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4.1电子围栏、4.3应急处置、4.4结构强度、4.5机体结构、4.6整机跌落、4.7动力能源系统、4.9防差错、4.10感知和避让、4.12电磁兼容性、4.13抗风性、4.14噪声、4.15灯光、4.16标识、4.17使用说明书、5.1电子围栏、5.3应急处置、5.4结构强度、5.5机体结构、5.6整机跌落、5.7动力能源系统、5.9防差错安全试验、5.10感知和避让、5.12电磁兼容性、5.13抗风性、5.14噪声试验、5.15灯光、5.16标识、5.17使用说明书、6标准的实施。

而以下内容仍然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4.2远程识别、4.8可控性、4.11数据链保护、5.2远程识别、5.8可控性、5.11数据链保护、附录A(规范性)远程识别。

据了解,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61号)的配套支撑标准,但先于条例发布,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提出了电子围栏、远程识别、应急处置、结构强度、机体结构、整机跌落、动力能源系统、可控性、防差错、感知和避让、数据链保护、电磁兼容性、抗风性、噪声、灯光、标识、使用说明书等17个方面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目前该标准全文已可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上免费下载全文。(通航圈)


◆工业无人机「航景创新」完成过亿元B+轮融资◆

12月1日消息,工业无人机企业北京航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景创新”)宣布完成过亿元B+轮融资,本轮融资由亦庄国投、元航资本领投,国投泰康、中关村创投跟投。融资完成后,航景创新将继续在规模化生产制造能力提升、新产品研发、老产品技术迭代、团队建设上加大投入。 

航景创新成立于2008年,曾相继在2016、2019、2021年完成Pre-A轮、A轮、B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达晨创投、世纪金源、共青城追远、金沙江联合、北京追远、中关村前沿、合创资本、鲁信创投、山东高创、潍坊华盈以及中兴合创等多家知名机构。本次为航景创新的第4轮融资。

航景创新持续在重载无人直升机领域深耕,积累了超过15年的产品研发与生产制造等行业经验,形成200公斤级至2500公斤级的军民两用无人直升机产品序列,有效任务载荷从50公斤到1000公斤,为客户提供重载、长航时、低成本、可靠易用的无人直升机产品以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业务场景涵盖高原、岛礁物资运输投送、森林灭火、应急救援、蓝军训练等。


◆海伦哲:无人机消防车正在投产样机,预计一月中旬开始试验◆

海伦哲近期接受投资者调研时称,格拉曼负责搭载无人机消防车项目的策划、灭火工法及其技术路线研究、技术方案总体设计、无人机与汽车底盘的搭载集成及其配套的高压电供电系统、灭火剂生成与供给系统等的研究开发、生产与市场推广工作等。合作方为格拉曼提供高空消防可用车载化的系留无人机及其控制系统、有关无人机车载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合作开发搭载无人机消防车系列产品。目前在投产样机,预计一月中旬开始试验。


◆歌尔科技公布专利“一种无人机单元及一种组合式无人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歌尔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无人机单元及一种组合式无人机”,授权公告号CN107226209B,申请日期为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