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系统可读。
8.对于联合申报的情况,牵头单位应确保具备与参研单位签订合同的条件。
指南情况对接
具体组织上分申报意向及指南问题提交、指南整体情况介绍及答疑两个环节。
1.申报意向及指南问题提交
时间:11月19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京市远望楼宾馆(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
要求:请各单位提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见附件7),并按附件8模板格式要求提交对指南的书面提问,提交现场不作问题解答。书面提问中涉及对指南内容疑问的,请务必标注清楚需提问的具体指南编号,每个领域单独成文。对涉密指南提交申报意向及问题的单位,提交人员须携带本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接收申报意向及指南问题。
2.指南整体情况介绍
时间:
(1)指南编号前五位为31501、31502、31503、31510、31515的安排在11月23日上午08:30-11:30;
(2)指南编号前五位为31504、31506、31508、31519的安排在11月23日下午14:30-17:30;
(3)指南编号前五位为31505、31507、31516、31518的安排在11月24日上午08:30-11:30。
地点:北京市远望楼宾馆(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
具体安排:组织相关专家就指南编制的背景情况、整体考虑作说明,并就各单位提出的书面提问进行答疑。答疑原则上仅回答前期书面提交问题,新增问题不再回答。
要求:对涉密指南情况介绍会,参会人员须携带本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每个会场原则上每个单位仅限1人进入。
申报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北京市远望楼宾馆(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
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9份初审申报书需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会审申报书参照初审申报书处理方式执行。
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报单位中存在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课题密级要求的情况;
4.申报人上报的初审材料中透露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信息;
5.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6.申报单位不论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多次申报同一条指南条目;
7.拟享受民营企业扶持政策,但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没有非国有资本控股证明的;
8.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
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择优评审分为初审(盲审形式)和会议评审。
2.初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3.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4.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疫情防控要求
1.立项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活动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2.按答辩当日国家疫情通报情况,若申报人因疫情不能到会答辩的,经指南发布单位批准,可授权参研单位的项目组人员答辩。非申报人答辩时请携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当日疫情通报网页打印件和申报单位书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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