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34年,闽西苏区苏维埃工业生产能力特别是红色军工产能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在“闽西中央苏区的苏维埃工厂已有32个,包括工人两千多人,还包括有几千人的钨矿的生产,还有包括几十以至百多工人的许多生产合作社的工厂(如铸铁、刨烟、造船、农具等合作社)”但是,建设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高层的关注。刘少奇要求精密科学地制订生产计划、核算生产品的成本费、很好地进行生产分工、实行计量的工资制度、建立工会组织协作工厂管理。为了加强苏维埃红色军工党的建设,1934年4月10日,苏区中央组织局颁发了《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着重明确了“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改善工人的政治文化与经济生活”等三个方面的党的工作。同日,张闻天同志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名义签署并发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以国家法规的形式,对刘少奇同志重点提出的五方面问题进行了规范。这些均为闽西苏维埃工厂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厘清了思路和建设方向。(同济大学军民融合管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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