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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空中交通怎样管理?民航局这份文件给出了接口规范
来源:解放军报 | 作者:解放军报 | 发布时间: 2022-07-20 | 1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航局近日公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

民航局近日公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相关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集成。

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控制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管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要求、数据传输要求、数据接口要求,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信息和数据管理要求、性能要求和测试要求。

根据文件介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及其运行人提供飞行动态监视、飞行申请、空域信息发布等基础信息服务,为相关监管方提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管所需要的必要信息,其主要功能包括空域信息管理、飞行申请信息管理、空中交通服务三大类。

空域信息管理包括:

1.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适飞空域、其他相关空中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等空域信息的绘制、编辑、发布和维护;

2.无人驾驶航空器航路航线的绘制、编辑、发布和维护;

3.无人驾驶航空器地理围栏的绘制、编辑、发布和维护;

4.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或临时适飞空域需求提交和发布。

飞行申请信息管理功能应包括:

1.空域申请信息管理;

2.飞行计划申请信息管理;

3.放飞确认信息管理;

空中交通服务功能应包括:

1.飞行动态监视;

2.违规警告,如未实名登记注册告警、违规进入管制空域告警、偏离飞行计划告警;

3.空中交通态势信息推送。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周边网元相关系统间的接口,主要包括:

1.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2.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控制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3.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监管系统的数据交互,包括:

a.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空域管理监管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b.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公共管理监管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d.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误入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e.其他监管系统。

该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起草。此前,民航局已于2018年起陆续在深圳、海南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信息服务系统(Unmanned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UTMISS,由民航二所研发)试点,实现了无人机动态监视管理数据在军方、民航、公安的互联互通,宣告无人机综合管理国家级试点正式启动。本标准正是基于上述试点中UTMISS和相关系统间数据交互的业务和技术需求与实践而提出、起草和完善的。

据民航二所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该所牵头制定的一项国际标准进入委员会草案阶段,预计2023年正式发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中国民航首个牵头负责的ISO国际标准,也是目前我国在无人机空管领域的唯一国际标准,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其立项对于我国无人机技术与产业发展争取国际话语权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