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行业多部新规、多款新产品发布、大疆新回应、哈工大新产品……
来源:尖兵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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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博特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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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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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管理办法》,本着服务发展、公平开放、协同管理和逐步规范的原则.....
日前,民航局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管理办法》,本着服务发展、公平开放、协同管理和逐步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以及试验区申报、建设主体的主要职责,提出了对试验区建设及运行进行监督指导、综合评估、交流推广的要求,以及明确试验区设立、暂停与退出机制,以便持续有力支持和指导试验区建设和运行。
3月3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介绍《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以及上海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主要举措。工信部政策与法规司近日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种类型。提出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编制产品识别码,并写入无人机不可擦除的芯片存储区。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生产用于境内使用的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应当具备在飞行过程中通过无线局域网、蓝牙等方式自动广播产品识别码信息等功能。
《意见稿》还提出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生产用于境内使用的无人机,应当在无人机产品中设置电子围栏,使其具备飞行区域限制及警示功能,满足空域管理相关要求。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生产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机,应当具备应急处置功能,能够在链路丢失、动力不足等情况下,向操控人员告警,并采取自动返航、着陆等应急处置措施,减少对人员及建筑物的伤害。
关于通用航空方面,《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建设金山华东无人机空港”,将进一步推动金山融入虹桥“大交通”体系,实现错位发展、功能协同,成为大虹桥空运体系中的特色功能区域和开放式无人机生态系统。
3月10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概念及要求(暂行)》(以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告》指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运行识别和监视是维护民用航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所在,是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科学有效监管、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必要条件。
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运行及交通管理要求,实现针对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识别与监视的运行。
《通告》包括对运行识别的定位、目的、范围、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说明了与生产制造的关系,并考虑了与国际主流规范、标准的兼容问题。为后续制定运行和技术方案、形成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关技术验证方法提供了总体概念和要求。
其中涉及“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需通过主动广播或上报识别码和飞行动态信息至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系统,以便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监管单位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可靠监视和识别。
为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福建省市县三级渔业渔政部门提前谋划部署,印制《禁渔通告》,出台《禁渔执法监管方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沿江流域渔政执法机构同步开展执法巡查,开展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反禁渔规定、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首次启用无人机配合渔政执法船艇、执法车辆沿江巡查,开启“水陆空”立体执法监管新模式。尤其在闽江下游福州段,福州市支队充分发挥“海鹰”无人机执法专班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防范密度,对禁渔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分析研判违规行为,采取精准打击,提高执法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