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始专项整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来源:AUV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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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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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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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五)依法整治打击。加强行业监管,及时查处涉无人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采取拦截、捕获、迫降等紧急措施处置,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飞行行为。 (六)提升技防水平。建立无人机管控工作平台,资源共享,实现监测预警、后台禁飞、侦测反制、区域防护一体化运行。加强人才培养、技术研究、实战演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强技防建设。 (七)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无人机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推动修订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安全意识,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抓好协同配合。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联管联控。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问题联治、应急联动、平安联创”的无人机管理新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标对表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治期间发生涉无人机案事件的,严格倒查责任;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各责任单位于2021年4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7月30日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13330259132;覃熙龙,联系电话:1388386969;传真:63961617。
附件
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一、全面摸清底数 | 1. 全面采集录入无人机“人、地、物、事、组织”基础信息。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政府 | 2021年4月15日 |
2. 对无人机销售企业进行登记、管理。 | 市场监管局 | 各区县政府 |
3. 加强无人机及重要零部件寄递管理,登记收、寄件人信息;持续开展口岸进出境环节无人机及重要零部件监管。 | 市邮政管理局、重庆海关 | 各区县政府 |
4. 对无人机培训机构、飞行协会、飞行俱乐部进行登记管理。 | 市民政局 | 民航重庆监管局 |
5. 对全市无人机飞行记录信息进行收集管理。 | 民航重庆监管局 | 各区县政府 |
6. 对无人机研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统计、管理,对无人机的无线电频率进行规范管理。 | 市经济信息委 | 责任单位 |
二、落实空域管控 | 7. 统筹配置空域资源,科学合理划设空域。 |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 | 各区县政府 | 2021年7月15日 |
8. 明确飞行活动申办流程,严格资质审查、风险评估、现场监管。 | 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 | 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 |
三、开展宣传引导 | 9. 制定方案,广泛宣传无人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 市委宣传部 | 各区县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 市体育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重庆机场集团、重庆轨道集团 | 2021年7月31日 |
10. 加强舆情管控,针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避免炒作。 | 市委网信办 | 各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 2021年7月31日 |
四、严格地面管控 | 11.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巡防巡控,加强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侦测反制。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应急局、市体育局、 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重庆铁路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重庆机场集团、重庆轨道集团 | 2021年7月31日 |
12.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飞行活动主体责任。 | 各区县政府 |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 |
五、依法整治打击 | 13. 对违法违规飞行危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紧急处置,依法查处。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应急局、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 | 2021年7月31日 |
14. 及时查处整治涉无人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 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 | 各区县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 2021年7月31日 |
六、提升技防水平 | 15. 督促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加强侦测反制设备技防建设。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应急局、 市体育局、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重庆铁路办事处、 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重庆机场集团、重庆轨道集团 | 2021年7月31日 |
16.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技术研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 市公安局 |
17. 建立管控工作平台,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实现监测预警、后台禁飞、侦测反制、区域防护。 |
七、建立长效机制 | 18. 建立无人机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进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重庆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 市司法局、市交通局、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重庆监管局 | |
19. 推动修订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 | 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