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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奖补累计高达1亿元!《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印发
来源:尖兵之翼 | 作者:尖兵之翼 | 发布时间: 2024-06-24 | 1956 次浏览 | 分享到:
部分奖补累计高达1亿元!《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印发……


6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这是合肥市继《合肥市低空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半年后出台的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部分奖补累计高达1亿元以下是《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全文

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为抢抓低空经济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聚焦双重空间保障,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产业先导区,建成国际一流的全空间无人体系;聚焦全域场景示范,实现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货运物流、公共治理等全覆盖;聚焦全链产业集聚,初步形成涵盖整机、零部件、后市场、检验检测等完备的低空经济产业链;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有力支撑低空飞行的起降、保障、航路航线、飞服和管控平台等设施,形成一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复制推广“合肥经验”,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低空之城”,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引进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及机构。对新落户的企业,在用房、用地、用能、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服务低空经济企业发展的适航审定检测中心、无人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按年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支持做强低空经济企业及机构。对新增获得“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的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低空经济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并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载人eVTOL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补一次。运用信贷、债券、融资担保、产业基金等多种工具,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企业培育发展。对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在申报国家、省、市人才政策、落实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

三、支持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及转化。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加强对航空材料、电池、导航、飞控、动力、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对提供试飞、测试、验证等服务的验证试飞场地运营企业,按照100元/试飞场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创新,编制、发布《合肥市低空经济场景清单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列入合肥市“三新”“三首”目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开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支持企业开通载人eVTOL、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一)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载人eVTOL航线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其中:观光旅游类航线每人100元/架次,市内交通类每人200元/架次。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6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微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25公斤)年飞行架次超过500次,按30元/架次给予补贴;中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公斤)年飞行次数超过300次的,按50元/架次给予补贴;大型无人机(起飞重量超过150公斤)年飞行次数超过100次的,按10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支持打造“无人机+”示范场景。支持企业打造无人机与无人车、无人船等其他交通方式协同融合的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应用示范场景。支持企业探索低空经济相关新业态、新模式,在场景开放、宣传推广上给予支持,加快推进商业化落地进程。对获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低空飞行营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六、支持扩大公共治理服务场景。支持扩大无人机在交通管理、应急救援、森林防火、救灾减灾、汛情巡查、城市防洪、城市消防、城市治安、血液运输、国土测绘、电力巡线、水务监测、环境监测等社会公共治理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推动低空产品和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运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数据资源局、合肥供电公司)